皮卡解禁再多一城:唐山市主城区将于2020年取消皮卡限行政策
具体通告如下: 一、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“关于主城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”等针对载货汽车常规禁行通告中,凡禁止小型货车通行的区域、道路,全部允许达到大气污染排放环保标准的皮卡车通行。 二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,根据响应等级,皮卡车须遵守限号通行规定。 三、本通告所称皮卡车,是一种客货两用汽车,在我国现行汽车标准体系中按多用途货车生产管理,车型为轻型或微型,具有以下主要技术特征: 1.设计和结构上主要用于运送货物,载客人数不大于5人(含驾驶人); 2.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(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挡玻璃最前点以前,或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后); 3.具有敞开式货车车厢; 4.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千克; 5. 最大设计外廓尺寸(长×宽×高)不超过6000×2200×2000毫米。 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 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实施后,皮卡车型需遵守限号通行规定(点此看皮卡在国内的“解禁”之路)。 本文素材来自互联网 (编辑:广西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